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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很大程度上还在于从官员到专家学者,再到老百姓,普遍缺乏文化自觉,而文化自觉“不光说,更要做”。在保护古村落的基础上,还要让当地人有生活来源,同时把现代科技文明给城市人提供的便利输入到村落中,让村里人能够安心、便利地生活。古村落的保护,不能变成官员的政绩、学者的科研成果、开发商的资源。如何让原住民意识到村落的文化价值?唤醒一种文化自觉?这是政府要做的事,也是最难的事。
——全国政协委员、文联副主席 冯骥才
在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当中,村落保护一定要从国家层面通盘考虑,制定一个传统村落的保护条例,一村一规划,政府作为主导,专家积极参与,老百姓要受益。一定要走上法制的轨道,光呼吁不行光吆喝不行,最终还要落地我们怎么去办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工艺美院院长 潘鲁生
台湾的社区营造无论是对乡村综合价值的认识,还是乡村发展的主体力量与社会各方参与,都为大陆提供了丰富的参考经验。台湾社区营造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注意避免单纯由政府自上而下、指定保护式的霸权模式,而是逐步倡导“自下而上”的社区自我发展思路,并通过“情、理、利”三方面机制,培育乡村社区自发和民间团体主导的模式,保障乡村社区民众的基本权益,提高地方和社区保护的积极性,台湾这些经验都值得大陆借鉴。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福建省委副主委 骆沙鸣
造成传统村落锐减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建设性破坏。城市的无序扩张,房地产开发和一些园区建设使大量的村庄被铲平;此外保护措施乏力,无序的房屋改扩建,以及旅游开发过程中的拆旧建新、拆真造假,也不同程度造成了传统村落风貌的丧失。二是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大量村富裕劳动力进城另谋发展;也有部分村民为了过上舒适和现代化的生活,离村而去。这就造成传统村落逐渐空壳化,失去了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文化厅长 李晖
如同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应该从“人”发展的角度入手破题,这就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利用经济杠杆将利益向传统村落的保护者、传承者、利用者倾斜,才有可能调动 “人”的积极性,形成村民、政府、社会“协同共护”传统村落的新局面。
——全国人大代表 雷艳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传统村落面临着多重的破坏。传统村落大多数都位于相对偏僻、贫困落后的地区,处于“散落乡间无人识、无钱修”的状态,得不到有效保护。再加上近年来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或者索性迁入交通便捷,经济开发集中,文化、教育、医疗等先进的城区居住,导致世世代代居住的老宅因长年无人居住和管理,屋顶瓦面上杂草丛生,墙体开裂倾斜,屋内木构件虫蛀蚁啃,一般不出三年就濒临倒塌,如此不少传统村落逐渐变得 “空巢化”,甚至出现“无人村”。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文物局局长 詹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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