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86-022-27400263
(Fax)86-022-27407360
联系地址:
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邮箱地址:
chuantongcunluo@126.com
发表日期:2015年2月17日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肖文舸
一条青石路,一片镬耳屋,始建于南宋初年的顺德碧江古村迎来了一批专业到访者。12日,广东省“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以下简称‘三师’)专业志愿者下乡服务”座谈会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召开,并同期启动我省第二批“三师下乡”行动。
与会专家表示,通过专业志愿者下乡,唤醒和传递村民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传统文化的观念,并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专业建议。随着第二批“三师下乡”行动的启动,专家建议,应更加重视在活化利用中保护,切实使村民从中受益。鼓励专业志愿者与有意愿的村庄自由结对,并考虑聘请志愿者作为规划特聘督察员,强化志愿者力量,增强地方重视程度。
帮助村民建立文化自信
“在三水大旗头村,当地请了一个英国的团队预计投资3000万元对古村落进行开发建设,我们看到后强烈建议不要破坏原来建筑和风貌,而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修缮改进,可能100万元就能搞定。”
专业志愿者、广州土人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庞伟在座谈会上坦言,如果当时去得晚一点,不仅浪费了社会资金,还对民居村落造成了破坏。他建议,改变村民们的观念,建立对于自己传统建筑的文化自信,尤其需要注重。
对此,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朱雪梅表示,“三师下乡”是一个教育和宣传的过程,是专业志愿者指导村民发现、认识身边的古建筑文化,然后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的过程。
“‘三师下乡’活动不仅给村民们带来了新的发展观念,唤醒保护古村落文化的意识,还让原来虽有意识但不知如何保护村落的村民找到了切实的操作办法和途径。”中山市三乡镇副镇长、古鹤村第一书记徐瀚森补充。
在此次“三师下乡”座谈会的举办地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村委会副主任方志濠表示,“通过与专家不断探讨,帮助我们明白怎样在保护祠堂和古住宅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它们,实现价值最大化。目前,我们主要是配合专家开展调研工作,更好建立和提供碧江村的古建筑保护控制规划、旅游项目规划、祠堂和历史文化建筑档案等。”
省文物局副局长曹劲认为,为村落保护提出专业建议,是“三师下乡”的意义所在。
活化利用以更好保护古村落
在曹劲看来,“三师下乡”在强调保护的同时,还应着重于古村落的活化利用,使其价值最大化,使村民收益。不仅如此,活化利用古建筑其实也是更好保护古建筑的途径。
她举例,深圳大水田村经修缮后,如今变成著名的版画创作基地。“古围村日后也会往文化艺术类发展,与村民、政府共同协商发展方向,最终达到共赢的目的。”
古鹤村有一条石板街是明末清初时的建筑,“经过讨论,现在打算把它用活,建成一条文化街道,并引入一些具有文化特色的餐饮店、酒吧。”徐瀚森介绍,这是目前古鹤村发展规划的一个方面,即利用丰富的生态资源、传统文化建筑来发展旅游业等第三产业。
在朱雪梅看来,“‘三师下乡’不应仅限于让村民配合保护工作开展,还应帮助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比如协助村庄做好产业发展规划,为传统古村争取企业、政府部门等资源。”
这得到了徐瀚森的认同,“以前村子周边康乐设施缺乏,专家指导后,现在村里建了一个体育公园,有提供给老年人使用的户外健身器材和一个标准的九人足球场。”
村民才是村庄真正的主人
目前,古鹤村正制订村落文化保护规划,预计在2015年中完成。徐瀚森还建议,希望广东省能搭建一个“三师下乡”帮扶村落的联盟或是俱乐部,加强村落间的交流,给各村落一个交流借鉴的机会。
与古鹤村结对的是曾设计珠海机场的专业志愿者王加强,他表示,整个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不能违背村民愿望,不能把所谓正确的标准强加于他们身上。
“不能让村民变得像是不相干了一样,要加强与村民的接触交流,毕竟村民才是村庄的主人。”他建议,下一步“三师下乡”应避免忽略了与村民的交流,要提高收集意见的广泛性。
对此朱雪梅提出,专业志愿者在开展工作的时候,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帮助村民了解什么是有价值的,怎么传承;“有所不为”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专业志愿者要有所侧重,认真把重点落实好。“没有侧重的平均使力不利于资源最大化使用。”她说。
对此,与碧江村结对的专业志愿者、广州原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杜黎宏表示,侧重点应在环境风貌与村民生活的融洽上。“如何避免修缮和改造后空无一人、功能没有实用而成为空壳的现象?城镇化扩张和传统文化传承如何协调?穿衣戴帽还是有机共荣?这将是接下来要思考的重点问题。”
另外,有专家表示,很多村落对于地方层面的资金补助和使用情况并不了解,同时涉及村落保护发展的有住建、环保、农委等部门,建议加强政府间信息化畅通程度,让老百姓看到这些资金用到实处。
隐私保护 传统村落网 版权所有 津ICP备05004358号-6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