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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鲁生:城镇化进程中的传统村落保护与改善民生
发表日期:2014年12月31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潘鲁生

       传统村落是农村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国民的集体乡愁。三十多年城市的快速发展,有很多惨痛的经验和教训,近10年间90万个自然村消失,农村文化生态遭到致命破坏,村民失去了固有的传统和家乡的归属。绝不能在新一轮的城镇化建设中悲剧重演。所以,城镇化进程中,要守住农村的文化底线,从根本上说,传统村落保护是一个文化战略问题。

       传统村落保护问题,有个很重要的背景,就是城镇化。城镇化涉及数以亿计人口的生产、生活的变迁发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资源迁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民生需求完善和乡土文化转型等等。要以人为核心,就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局来看待,要作为民生工程并关注农村文化建设,涵养文化水土,修复文化生态,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乡愁,建设有情感、有文化、有田园的城镇,提升生活质量,让人们有家园的归属感、家族的荣誉感、家庭的幸福感,愿意衣锦还乡。把传统村落保护与建设这看似矛盾的因素转化成为发展的机遇。

  传统村落的文化生态保护,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传统村落是农村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国民的集体乡愁。三十多年城市的快速发展,有很多惨痛的经验和教训,近10年间90万个自然村消失,农村文化生态遭到致命破坏,村民失去了固有的传统和家乡的归属。绝不能在新一轮的城镇化建设中悲剧重演。所以,城镇化进程中,要守住农村的文化底线,从根本上说,传统村落保护是一个文化战略问题。

  目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从专家学者呼吁保护到政府与村民开始自觉保护,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拓展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文化遗产保护到改善民生的整体保护,现在看来,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达成一致共识的过程。当前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要提升到文化生态保护的髙度来认识,提升到保护文化生态的综合层面和战略高度。具体的任务包括修复农村文化生态系统,促进农村文化资源的转化发展,发展传统手工艺的生产力,实施传统村落整体性综合保护措施,实现农村文化的良性有续发展。

  关注文化生态,要对空壳空巢的村落进行内容补济,发掘盘活农村文化资源,激活农村文化的活力,提振农村文化面貌,既要促进传统文化再生,恢复乡规民约,也要鼓励精英文化知识等回归乡村。具体而言,民俗活动是一种文化凝聚力,传统村落保护要有生活内容,要有传承人。在一些传统村落,可以自发恢复一些地方性民俗礼节活动,自愿举行宗亲祭祀活动,鼓励恢复本地优秀的乡约民规。专家学者可以组织志愿者,帮助开展乡村口述史整理,修家谱、族谱,留存村落记忆,增强传统村落的凝聚力。同时,以村民为主体的乡村游可适度发展,要有特色,要有文化保护意识。可以适度开展传统村落宣传,增强村民的文化优越感,让他们享受传统村落保护的红利,增收致富。要使传统村落作为文化旅游的源泉,促进村民生产和生活的良性发展,不能使传统村落沦为旅游增收的工具而破坏传统村落保护的初衷。对于舍大义逐小利、杀鸡取卵式的旅游开发,必须叫停。

  传统村落要传承传统生产方式,创新农村手艺产品

  一些传统村落手工艺资源非常丰富,而且富有特色,可以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手工艺,鼓励村民从事传统手工艺劳作,以家庭作坊为主体,前店后坊,成立农村手艺合作社,加强高校和专业设计机构的教育科研协作,帮助村民增收致富。在手工艺资源特别充分、而且手工艺形式适宜的村落,可以完善手工艺循环经济模式,实施手艺品牌战略,形成既保护了文化遗产又使村民致富的发展特色。

  从近十年,我们在山东开展手艺农村课题的跟踪调研来看,传统手工艺发展得好,村民安居乐业,让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一些在城市打工的村民也回乡利用当地手工艺创业,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对传统村落的自觉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比如山东潍坊杨家埠村,有600年历史的年画和风筝制作技艺,现在风筝年画年产2300万张、风筝260万只,收入1.16亿元、利税1000多万元。每一户手艺农户的收入超过十万的44户,其中过百万元的13户。传统村落、传统手艺成为生产生活的文化财富。

  传统手工艺发展得好,有助于提高农村生活的幸福指数。例如山东临沂郯城红花乡,承传祖辈的编织工艺,形成了生产销售结的最大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村里大多数老人和妇女是生产制作者,男劳力和回乡大学生是市场推售者,各有分工。红花乡的不少村子里堂前屋后,大家做着手艺活儿,话着家常事,看着孩子,养着家禽,其乐融融,是一种当代的田园生活景观。像这样发展传统村落手工艺,村民回乡有了职业、有了作坊、有了市场,村民增收致富有了实惠,同时也使一些农民工返乡,有了家庭的团聚、有了家乡的归属感,生产生活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目前,红花乡全乡镇有1万多农民从事生产,红花乡镇生产结占全国总产量的60%,占全国总产值的60%,提高了当地农民的致富能力,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指数。

       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村落要实施“文化扶贫,开展公平"贸易
      
我国现存传统村落有相当比例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有近四成传统村落分布在云、贵等西南地区。结合全国政协组织对乌蒙山片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村落的调研来看,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村落手工艺资源丰富,如苗绣、苗银、彝族漆器、黎族织锦等都工艺精湛极富民族文化特色,但由于交通相对闭塞,信息不够发达,民族地区的传统手艺资源没能很好地推广和应用并与现代生活方式相融合。就此,政府可出台和实施“文化扶贫”的帮扶计划,结合不同民族的工艺资源,为村民的传统手艺量身定制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化扶贫,帮扶手艺人,使他们靠手艺脱贫致富,让民族地区的传统手艺成为村民致富的一条路子。
       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与传统手工艺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应该综合考虑。具体而言,让传统村落通过村民的手艺走出贫困,重要的是还要为手艺人建立公平贸易渠道,建议设立“国家扶贫公平贸易机构”,给民族地区的手艺人开个直通车,提供公平贸易信息,引导公平贸易发展,为相对闭塞贫困地区的手工艺生产者直接寻找市场和消费者,减少贸易中间环节,提高村民的收入。特别是在一些手工艺资源和生产基础较好的传统村落,要通过成立村民手工艺生产组织,加入国际公平贸易,享受公平贸易中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交易、长期交易、最低收购价等优惠,同时,借助相关的发展基金改善传统村落的生产生活环境。
       同时,还要加强民族地区的手艺人培训,可以鼓励公益机构办学助教,培养农村传统技艺人才。目前,贵州已有公益性的盛华职业技术学院为保护和发展贵州少数民族特有的刺绣蜡染、造纸纺织、古法制陶等民间工艺,专门开设了民族工艺设计制作专业,免费招录贵州贫困少数民族孩子学习相关课程。也有慈善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培训苗绣艺人,举办主题展览,并帮助产品直销。有关苗绣技法传承、苗绣与当代服饰结合的展览等也纳入了公益纪录片、公益宣传等视野。这也是动员吸收社会力量来发展民族地区传统村落的特色手工艺。

       传统村落保护要尊重村民权益,改善民生需求 

       传统村落保护是个系统工程,要统筹好政府、专家与村民的关系,本着政府主导、专家参与、村民受益的原则,重视村民的意愿和选择,修复传统村落的文化生态,留住村民,留住文化,避免村落空心化在村民层面,“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保护传统村落,就要设身处地考虑传统村落里世代生活的村民的权益和愿望,从保护村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建设,列入改善民生工程,使他们成为传统村落保护的首要受益者和责任人。
  在政府层面,一方面,要加强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设施投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使村民享受到现代生活方式,政府财政应支持私有民居的维修维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传统村落是贫穷的象征。另一方面,要切实考虑村民的发展愿望,包括居住生活、劳动就业以及教育培训等发展机会,创造条件安居乐业,实现可以持续发展。
  在专家层面,民俗学、建筑学、社会学等多方面专家要站在村民的立场上,从村民的角度、利益、权益等方面来出发解决保护与发展问题。关键不是冻结标本,而是盘活资源、修复文化生态,从固态保护到活态保护,从保护村落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到保护村落村民的整体利益,从文化生态保护的整体保护来综合考虑。
       传统村落保护要因地制宜,实现“一地一规划”“一村一方案”
  传统村落保护要讲规范,专家要在具体的规划和引导上发挥指导作用,实现“一地一规划”“一村一方案”。如福建省编制了相应的技术指南和发展导则,对历史建筑、道路工程、垃圾治理、生活能源、安全防灾、绿化树种等做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科学指导,为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工作提供参照,很有借鉴价值。举例来说,福建客家传统村落,建筑布局与水系网络交织,相关保护工作必须深入研究村落与自然生态的有机联系,不能用简单的机械技术,实施线性规划、道路硬化等硬性发展。
  传统村落保护要因地制宜,具体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会同经济学、社会学、建筑学、民俗学、工艺美术等专家全面论证。协调好现代化的生活设施与传统民居构造和形态之间的关系,研究和论证好经济生产发展与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传统村落的文化基因库和数据库,并研究和推动资源的再生发展,使保护工作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切实可行。
  建议政府出台“我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
  传统村落保护要讲规章和法制,建议政府出台“我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
  首先是解决传统村落的认定、评估和保护的原则问题,划定保护红线。进而是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实施机构和主体责任,确立科学、系统的传统村落保护措施,并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避免挂着保护的牌子,却长期处于缺乏监管与维护的状态。由专门机构负责古村落保护的规划、管理、实施、协调、修缮、审定等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要上升到维护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考虑人居环境、建筑风貌、民俗风情等特色,改变目前文化与审美缺失的问题,避免追求眼前利益,破坏性开发。从整体上使传统村落保护有法可依,规范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秩序,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制度轨道。
  总之,对传统村落的保护问题上,政府、专家、村民的角色与立场很重要,要立足国情,实事求是,从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全局来衡量,必须站在农村土地改革、农村文化建设和传统文化生态保护的宏观角度来思考,制定科学、实际、符合村民意愿的政策与措施,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文化战略意义上,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把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落到实处。


 (本文系作者在2014年12月12日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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