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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从城市“再出发”
发表日期:2014年8月14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阳 郑海鸥
       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将传统文明赖以生存的土壤逐渐缩小,熟人社会组织的人际关系、乡土生活培育的审美情趣、传统生产方式中滋养的文化传统,以及它们共同构成的种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在高速的社会发展中面临严峻的挑战。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一个国家的发展提供的不仅是文化的符号和民族的记忆,更是文化自信的内在依据。因此,遗弃或保护,被动消亡或主动变革,不仅是非遗保护工作本身面临的困境,更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并非“鱼与熊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城镇化呈现出了蓬勃旺盛的势头。近期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显示,19782013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到658个,建制镇数量从2173个增加到20113个。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将有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伴随着城镇化及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却并不乐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小璞指出,城镇化使得大批农田消失、原住民流失、传统村落锐减;同时,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一些传统习俗急遽变化,许多文化记忆在无意识地被淡化,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又直接导致乡土文化传承链条断裂。整体而言,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风貌在渐渐远去甚至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

  “城镇建设大拆大建,破坏了原有的历史风貌,很多文化遗产被破坏和遗弃,留下了太多惨痛的教训。”周小璞说,“盲目吸收现代元素、国外元素,破‘旧’立新,又导致‘千城一面’,这样发展起来的城镇缺少历史记忆、缺乏文化特质、缺失地域特色,有亮丽的外壳却无充实的内核。”

  与此同时,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副所长王馗也指出,城镇化进程中,伴随着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化,人们的审美趣味和文化需求也势必发生相应变化,这使得以乡土文化为生存土壤的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受到挑战。“近半个世纪来传统戏曲的萎缩就是突出的例子。城乡生活方式改变带来的娱乐消费方式取舍,城乡商业中心新旧更替带来的戏剧演出环境变化,都为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提出了挑战。”

  一面是乡村的消失、高楼的崛起;一面是传承的断裂、传统的消亡。城镇化的推进,非遗保护的式微,似乎已成了回避不了的现实。那么,城镇化和非遗保护,完全陷入了一场你进我退、有你无我的两难境地了吗?楼高了、路宽了、城市大了,就腾不出非遗保护的一席之地了吗?

  “现代文化产业概念是当代出现的新事物,的手工艺则发育、成长于以农耕为主的小商品经济时代,以家庭副业或小手工业形式存在,至今很多人还坚定地认为手工艺应坚持自发性的、小规模的、分散型的方式生存。”艺术研究院研究员邱春林以手工艺为例,指出了城镇化和非遗保护的隔阂之处,却也道出了两者的“契合点”——当前文化创意的延伸、创造的进步、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人的城镇化的实现,都需要挖掘、整理、恢复、发展和传播传统文化资源中的精华,从小手工业到手工艺文化产业的转变适应了时代的需求。“所以,单就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即可看出,非遗保护传承与城镇化非但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更可相互借势、互为促进。”

  多样态推动新形势下的非遗保护

  几千年来,为非遗保护作出最大贡献的,莫过于代代相传、世世坚守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活态传承”。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步伐加快,对非遗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的成效也逐渐显露。但是,来自许多代表性传承人的另一个困惑也浮出水面:“是不是国家要求我们把生意做大做强?我们哪有能力去招兵买马,扩大生产,寻找市场?”

  邱春林认为,传承人在保护和发展非遗工作中的身份定位是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一环。“大部分代表性传承人都仅仅是小手工艺人,他们手上有绝活,却不善于经商;他们资金有限,眼界有限,只针对小区域的‘熟人社会’进行生产。因此,其中的一些人大可不必去做大实业家,只要在文化产业中扮演‘教练’的角色,比如到企业中指导手工艺生产流程,开办传习所等。”

  此外,民俗学家、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徐艺乙强调,在规模较小、精力有限的代表性传承人的带动下,民众的积极参与和创新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得到真正保护的关键。

  在武汉市新一轮的规划建设中,几个渔村合并成立了新的社区——江欣苑社区。这个社区拥有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高龙,便由此组建了高龙博物馆、高龙制作传承培训部、高龙生产制作部、高龙表演培训部等,还有10多支舞龙队,老中青传承人达300余人,常年开展活动。2012年起,又以高龙为基础,将武汉及周边的几十个非遗项目引进社区,为传承人提供优惠条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园,为社区民众的文化生活带来了勃勃生机,还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兴趣爱好者前来拜师学艺。“民众的参与使非遗保护不仅‘活’起来了,更‘茂盛’起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成了提高民生幸福指数的‘有功之臣’。” 徐艺乙说。

  邱春林以“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例,提出了文化产业发展和非遗保护的“双赢”模式。“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即以传统手工艺生产地、生产线和老厂区为核心打造文化观光体验区,走产销一体化和体验经济的路线。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真实的、完整的、地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上百家生产性保护非遗的示范单位,像山西美和居酿醋、南京云锦研究所、苏州刺绣研究所、扬州玉器厂等。邱春林表示,这类文化产业充分挖掘“体验”的价值,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传承“一箭三雕”的有益道路。因此,非遗保护可以在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找到落脚点,甚至可以把它当作落实各项保护工作的重要平台。

  新型城镇化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机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城镇化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将“文化传承、彰显特色”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进而提出: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城市。

  周小璞认为,新型城镇化是国家的发展战略,这个战略实际为非遗保护提供了发展机遇。“因为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承载优秀传统文化的城镇化。‘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城市’不正是在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与城镇化相辅相成吗?这一过程就是要把非遗保护、文化传承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的‘软实力’和‘助推器’,为推进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贡献。”

  此外,今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也为非遗保护指出了一个新方向——跳出文化发展文化。“文化的经济价值多表现在它对社会发展的助推性,以文化附加值大大拓展经济价值的上升空间,更可以推动制造向创造的转型。” 周小璞说。

  他认为,城镇化进程中的非遗保护工作应遵循几条原则:一是要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制定相应的保护计划和措施;二要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进行抢救性记录;三是要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群体、社区、社会组织的迁移变化,尽量不予拆散,保留原有人际关系;四是要特别重视非遗项目较集中的古村落的整体性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五是要充分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底蕴和人文价值,将其转化为可供物质消费或精神消费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从而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表示,按照《规划》和《意见》的相关精神,汲取经验和不断探索,我国将走出一条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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