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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4年5月4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蒲娇
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许多传统村落正遭受多重冲击,诸多凝聚着丰富文化的村落面临发展的考验。作为沟通政府与群众桥梁的地方官员成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的急先锋,他们不但需要及时将国家政策、指导思想发声至民间,也需要将基层的民情、民生如实回馈于政府。因此,地方官员在传统村落保护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知识分子:提高自身文化自觉意识
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官员首先要尝试将自己的身份定位为“知识分子”,并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文化自觉意识。地方政府人员的社会身份兼具两层含义,除了作为官员的身份之外,还要承担起当地文化保护者的身份。
一方面,地方官员应提高对文化鉴别能力的培养。地方官员是同本地村民直接打交道的基层管理者,若他们不对本地的文化有一定了解和认知,难以制定出符合本地村落发展的可行性策略;在应对诸多情况纷杂的实际问题时,难以在最短时间内制定出应对措施;在面对诸多千姿百态的民间文化事象时,更难以去伪存真,明辨优劣。另一方面,地方官员也要注重“使命感”的培养。只有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意识,并按照文化的规律去处理文化方面的事,才能将国家策略真正地实施与实现。再者,地方官员除了要时刻保持自审自省外,还有在村落保护工作中带动基层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责任。
作为“医生”:号脉民生民情
自2006年开始,随着“非遗”普查的全面开展,我国已经评出国家级“非遗”项目共1291项,而这些璀璨的民间珍宝绝大多数留存于村落当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遗”评定的标准是:必须“扎根于有关社区的传统和文化史中”。传统村落作为中华文明的最大载体,一旦消失,“非遗”也会变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毋庸置疑,传统村落目前正在经受着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郊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及城乡统筹发展等诸多挑战。一方面,地方政府在为村落“诊脉”时要通篇考虑“病灶”所在,并深入一线了解民生民情,既要全盘统筹考虑大局,又要有的放矢地为部分具有特殊症候开取“药方”。另一方面,在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注重方法、技巧及策略。对于问题比较多的村落,地方政府在充分发挥“急救”优势的同时,还要对相关学者、上级政府和村民的意见进行汇总,制定有效措施。总之,在村落的保护过程中,一定要根据村落出现的问题对症下药,切莫一概而论,制定出一成不变的保护模式。
作为监护人:规划村落未来
地方政府作为村落保护的父母官,应情系村落未来发展,切莫以牺牲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来换取经济的一时繁荣与政绩的建立。社会文明之所以有保障,关键还要依靠地方政府对长远发展的规划及执行层面的力度,只有政府部门真正认识到文化的特殊社会意义,党和国家的政策才能得以真正地推广与落实。因此,地方政府要承担村落“监护人”的职责,为村落的未来发展保驾护航。就目前现状而言,关于传统村落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仍是空白,但对于第一批参报“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来说,入选后必须按照经由各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规划进行下一步发展。对于私自整改整建的行为,地方政府应给予相应的引导与制裁,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保障与监管措施。
总之,地方政府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中应该承担更为重大的保护责任,在充分合理利用本地资源的前提下,还应统筹规划、健全法制、加强引导、注重宣传,使得传统村落在保持其原生态和本真性的同时,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但因同基层接触密切,也应避免越俎代庖,致使村民丧失自发性与积极性。因此,地方官员的身份定位能否准确,不但会影响到国家对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策略宏观统筹的制定,也会对微观措施的实施产生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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