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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城镇化必须保护传统村落
发表日期:2013年8月9日      来源:中国文物报/2013 年/8 月/9 日/第 006 版 理论      作者:金磊
      大量研究表明,在 52.57%的城镇化率面前,真正困扰发展的是如何提升城镇化的质量,
而城镇化由“量”向“质”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城镇文化软实力的认知水平上。但在
相当多的地方,对历史、对文化遗产,我们正在失去最基本的尊重。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
近 30 年来消失的 4 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在前不久成立的中
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仪式上,冯骥才指出“自 2000 年至 2010 年,我国自然村落由 363
万个锐减到 271 万个,10 年间减少了 90 万个自然村,其中不乏历史创造、文化景观、农耕时代
见证的乡土建筑。传统村落是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是活生生的地域文化。
传统村落的瓦解,需要我们施以援手。”

      城镇化发展将给带来巨大变化毋庸讳言,但现代化的大规模城镇化建设至今并未唱响
“文化城镇化”的主题,甚至暴露出大量的负面信息乃至个案。仅以乡镇古民居为例,它们或粉
墙黛瓦,或高墙深院、或雕梁画栋,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在华夏大地散布着丰富的身影。尽管
这些年在文化遗产保护思想下,部分民居得到保护性开发,但乡镇中的多数民居在城镇化建设及
旅游的“借口”下大批消亡。苏州吴中区金庭镇后埠村居民费思明家,有 200 多年历史的老宅子
承志堂,由于缺少保护,房屋已经破烂不堪;更有甚者古村落、古民居在城镇化建设中已化为一
堆灰瓦残片,徐州户部山聚集了崔家大院、余家大院等上万间明清古民居,在城镇化建设及开发
旅游的运作下被夷为平地。如今在徐州的户部山能看到的,除状元街、崔家巷等路段略带些传统
古韵外,放眼满是仿古造假的现代建筑,尤其是过于宽阔的街道与城市历史及遗迹格格不入。郑
州市高新区东史马村的任家古宅,为郑州市 2009 年公布的市级文保单位,然而,随着城中村改
造,古宅周围的房屋几乎全被拆除,原有的五进院落仅存两进。城镇化是必须要走的路,但
不能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将祖先的文化“化”掉了,在城镇化建设中政府不仅应做好村镇规划,不
仅要对单体的老宅进行维修,更要强化整个村落的人文环境及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2013 年是英国《1913 年古迹综合及修订法》颁布 100 周年,这是英国为保护古迹而制定的
较为全面的法律架构,有其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根源。在国外,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公民责任日
益彰显,他们视建筑遗产为“铸造一个民族进步与希望的神圣纪念碑”。1964 年国际古迹遗址理
事会(ICOMOS)在威尼斯通过了《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此文件事实上成为联合国教科文
组织处理国际文化遗产事务的准则,为更适应各国不同类型的保护工作,一些国家也结合国情编
制了符合自己的宪章,如在人文历史不长的澳大利亚,1979 年在巴拉发表了《保护具有文化意义
地方的宪章》(简称《巴拉宪章》),并在 1981 年至 1988 年通过修正案。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高
级保护官员菲利普认为:在澳大利亚,早期的殖民者创造了多种乡土建筑形式,这些建筑多为就
地取材,与当地的气候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现在这些乡土建筑不仅成为澳大利亚宝贵
的建筑遗产的一部分,同时也对现代建筑的发展产生着深远影响。在澳大利亚北部植物繁茂的热
带地区,出于对气候的适应,出现了用于遮雨的大屋顶建筑,墙上百叶窗使风可从建筑内部穿过。
1975 年,达尔文城的许多建筑被飓风摧毁,取而代之的是清一色的防飓风建筑,它们都具有典型
的适应寒冷干燥气候的特点。从世界遗产保护的公约、宪章与宣言看,1999 年 10 月 ICOMOS 第
12 次大会批准的“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有更伟大的意义,在保护原则上强调“乡土性几乎
不可能通过单体建筑来表现,最好是各个地区经由维持和保存有典型特征的建筑群和村落来保护
乡土性……乡土性不仅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空间的实体和物质形态,也包括使用和理解它们的
方法,以及附着于其上的传统和无形的联想。”城镇化建设中的传统村落即乡土建筑遗产,在人
类的情感和自尊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越来越被公认为是有特征的和有魅力的社会文化产物,它的
完善需要政府及立法下的社区、规划师、建筑师、文保工作者的通力合作,需要运用行政与法律,
文化与经济的综合手段。

       城镇的文化记忆可有多个载体,但最真实的是保留住建筑本身,切不可“因小利”而抹杀文
化遗存。2012 年 8 月公布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强调,要用实践找到文化
经济建设的出发点,要研讨如何在文化建设中渗透文化自觉等问题。当前,至少还有 3 万亿
文化消费能力没有激发出来,在城镇化建设中不抓文化就如同不抓经济一样无法容忍。所以,在
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与规划研究时就应强调:今日的传统文化绝大部分是农业文明的产物,而所有
的物质与非物质遗产都是乡土文化、草根文化、地域文化的。因此,未考虑文化传承的“城镇化”,
一定会出现与自己乡土的断裂,与自身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断裂。如何从硬件与软件上确立有
效的“文化城镇化”策略呢?最重要的是引入“文化城市”、“文化城镇”等新理念,特别要在城
镇、乡镇规划阶段为“文化”预留发展空间。面对已经“千城一面”的困惑,城镇化建设更反对
“万镇一面”,而要因地制宜,创作出千姿百态、充满独特美感的建筑文化。在这方面,我以为
城镇化有希望在学习国外先进理念基础上创造经验,城镇化必须坚持走出文化发展的道
路,并不断通过文化遗产广泛的社区教育,让城镇居民享受到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从而体现“乡
土文化”的惠民作用及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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