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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与社会资本的良性融合
发表日期:2020年8月3日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温昊阳

       是农耕文化大国,具有七千多年的农耕文明。在历史中,村落是最古老的生活家园,从最原始的聚落,各地不同的自然环境、风俗习惯等情况下逐渐形成了千姿百态的村落,也形成了缤纷多彩的民间文化。因此,在保护和建设过程中注重差别化和个性化十分有必要。
  针对村落有着重要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财富,以及重要的历史见证,需要以保护原貌为主。同时,鼓励把现代科技文明给人们带来的方便和舒适注入到村落当中去,将传统村落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第一、培育文化自觉,是村落保护的核心。
  文化自觉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知识分子的文化自觉,二是国家文化自觉,三是地方文化自觉,四是老百姓的文化自觉。
  知识分子的文化自觉是最容易形成的,通过知识分子的呼吁,使国家的决策者能够采纳其意见建议,成为国家文化自觉,然后贯彻到各个地方,形成地方文化自觉,在传统村落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村民的文化培训,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全民文化自觉,这是村落保护的核心。
  第二、多渠道资金十分必要,但应设立门槛。
  传统村落建设必须有资金介入,才能给当地原住民的生活带来改善,更好地起到保护和发展的作用。但是,资本的引入要有所选择,传统村落建设需要的是有情怀的社会资本。
  当然,在引入资本之前要思考三个问题:资本谁给的?用来干什么?怎么用?政府应起到裁判的作用,可以邀请文化专家、媒体、社会贤达等共同评判界定什么样的资本可以参与。
  相关专家认为,社会资本引入切忌过度旅游开发,避免出现“古村落搭台,旅游经济唱戏”的情况。否则,很容易出现千篇一律,丧失文化特色。同时,专家也建议,传统村落应尝试博物馆化或建立文化研讨基地。故宫博物院是最好的例子,虽然传统村落不具备故宫的优势,但是可以借鉴这一发展思路。
  第三、应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有些传统村落成为外国设计师的展示空间,不关注能否给村民带来便利。传统村落是一个整体,不能只认建筑,不管村民。因此,在引入社会资本时应考虑能否给当地村民带来就业机会、进行文化培训等,使更多的村民留在当地工作。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西林水村是一个传统村落建设范例,在政府和社会资本进入之前,村民大都选择外出打工,西林水村面临空心化问题。2016年,西林水村引入田园综合体,坚持两个核心:留住原住民为核心,用户需求为核心;四个特征:跨界、整合、创新、品质;五个要素:创客、匠人、非遗传人、网红、素质乡民。包括文化大健康、娱乐、农品农事、教育、体育等产业,并通过互联网+资本+大数据、自媒体营销等途径进行整合传播,形成生态、生产、生活共赢的绿色发展模式。
  最终得到了三个结果:一是以当地村民需求为核心进行建设,村民不再颠沛流离,使村落更好地延续下去;二是开发农业项目,承包村民土地,雇用村民参与,村民挣得双份钱,同时,政府和社会资本对村民进行培训,增强文化保护意识;三是尝到甜头的素质乡民再来带动其他人,发展休闲旅游业,吸引京津冀游客前往,将燕赵文化发扬传播。
  第四、多举措提高政策灵活性。
  一是全社会参与。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传统村落保护不能局限在政府和专家之间,应让全社会参与进来,鼓励更多的非遗手艺人将传统文化通过互联网传播出去,宣传村落特色。
  二是资金扶持要有针对性。现行的对传统村落固定金额拨款扶持方式是不可维持的。每个村庄的特点不同,需求不同,应该差别化对待,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三是参照河长制,鼓励官员或企业家认领古村落建筑物,并建立追责制度。业内人士表示,一些欧洲国家有一元钱认领城堡的案例,鼓励私人企业和个人投资保护遗产,负责维护和建设,值得借鉴。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可以参照“河长制”来执行。
  四是村落名录要及时回顾和审核。2013年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至今已过去5年,传统村落需要与时俱进更新名册,建立退出制度,并且一旦退出,就不能再进来。应该保护有活力的村落,对于濒死或空心村要区别对待。
  (《山西晚报》2020年7月26日第06版,作者系山西省政协智库专家、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博士生、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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