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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的现状与几点建议
发表日期:2015年7月19日      来源: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作者:

 

传统村落是指农村地区的古村落、古民居等传统历史建筑。鹤壁是华夏历史文明起源和发展的中心区域,广大农村地区蕴藏着大量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传统古村落、古民居,不仅反映了鹤壁源远流长的历史和丰富多彩的民间、民俗文化,也是中华文明历史的见证。近年来,我市重视并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及财政资金投入基本情况

(一)传统村落。我市目前有行政村879个,自然村近千个。根据调查,目前保存相对完整的传统村落共计105个,占全市行政村数量的11.94%。其中,列入1-3批传统村落名录的有7个(鹤山区姬家山乡王家辿村、山城区鹿楼乡大胡村、山城区鹿楼乡肥泉村、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西街村、淇县黄洞乡纣王殿村、淇县黄洞乡石老公村、淇县黄洞乡温坡村),另有17个传统村落列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鹤山区九矿办事处龙宫村、姬家山乡施家沟村;浚县卫溪办事处顺河村,屯子镇郑厂村、码头村,新镇镇淇门南街村、新镇村,浚州办事处秦李庄村,卫贤镇后草店村,白寺乡白寺村,伾山办事处西杨屯村;淇滨区上峪乡柏尖山村、白龙庙村,金山办事处庞村,大河涧乡牛横岭村、河口村;淇县灵山办事处凉水泉村)。2015年,我市又上报国家住建部传统村落5个、省住建厅传统村落10个。届时,我市国家传统村落达12个、省级传统村落达27个。

(二)争取扶持传统村落保护的财政资金。主要有省文物局对浚县西街村、山城区肥泉村张家大院、大湖村李家大院及鹤山区王家辿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规划资金180万元;省旅游局对浚县杨屯村、鹤山区王家辿村、山城区石林村、淇县卧羊湾、凉水泉村争取到位旅游特色村、红色乡村资金400万元;省财政厅为新镇、灵山等美丽乡村和1个美丽乡村示范带扶持资金上亿元;市住建局为山城区大湖村李家大院、肥泉村张家大院争取危房改造资金200万元。以上四项合计共直接投入资金1.1亿元。

(三)已做保护规划的传统村落共4个。分别为列入国家传统村落的鹤山区王家辿村,淇县纣王殿村及山城区大湖村(李家大院)、肥泉村(张家大院)。

二、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历史回顾

2012年以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保护力度,深入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为此,我市高度重视具有历史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工作,两任市委书记魏小东、范修芳等主要领导多次就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让城乡居民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作为全市文化旅游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好、抓实,实现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历史性跨越。

2013年,市政府下发了《2013—2015年鹤壁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将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设施、传统村落(古村落)纳入全市文物保护规划,切实加强保护,进行合理开发。同时,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监管。

(二)规划先行、有效保护

2012年全国传统村落普查和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筛选上报了两批重要传统村落,并切实加强保护。其中,将淇水关附属古代遗存(如汉代土寨墙,明清时期的石板路、石桥、碑刻及民国时期的建筑等等)划定了保护范围,建立了文物档案,并在高村建立了文物保护组织,指导淇县文物旅游局会同河南大学联合编制了《淇水关文物保护与旅游总体规划方案》。目前,淇水关村落遗址等已经上报到省文物局,正在申报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指导山城区文物部门编制完成了《李家大院保护规划编制》并通过了省文物局专家验收。此外,山城区李家大院、石林会议旧址、常仙甫故居、郡马楼等一大批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村落和建筑设施先后被列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我市已有4个传统村落已制定了保护规划。

在做好传统村落本体保护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经费,不断改善传统村落和古建筑的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引导农民群众合理利用,或者开辟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室和公共场所。让当地百姓留住记忆和乡愁,使其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据不完全统计,共争取各类财政资金1.1亿元。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由于种种原因,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依然存在重建设轻保护的情况,建设性破坏事件时有发生。其突出表现是对一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居未能妥善保护,整体格局和风貌受到破坏,文物建筑和历史街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有些建设项目对工程范围内未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探先行开工,使一些有重要价值的古村落、古文化遗址毁坏严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因此,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同时,全市各级住建、规划、文化、文物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文化部、文物局、财政部四部委系列文件要求及相关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违法活动。同时,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申报工作管理,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应当按照文物法规在原地予以妥善保护,而不能拆旧建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传统村落等不可移动文物。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在做好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展示传统村落的魅力。先后在《鹤壁日报》专刊开办寻访鹤壁古民居古建筑栏目,相继发表等数十篇有关传统村落保护的文章;在每年开展的“4·18”国际古迹遗址日、“5.18”国际博物馆日、世界遗产日活动期间,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保护传统村落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古村落、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保护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201522,在市博物馆举办了留住乡愁——寻找鹤壁最美古村落展览,从鹤壁众多的古村落中择选了富有代表性的施家沟、王家辿、纣王殿等41个古村落进行布展,陈列了近百件凝聚了乡土乡情农耕文化的农具、生活用具,参观群众达8万余人次,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古村落、保护古村落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了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存在问题

最近,由市政协牵头,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参与的传统村落、古民居调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果。据调查,我市现有保存相对完整且有重要价值的传统村落105处(浚县山办事处杨屯村、淇县黄洞乡纣王殿村、淇滨区上峪乡白龙庙村、山城区石林镇三家村、鹤山区王家辿村等)、古民居136处(浚县西街世袭翰林院、淇县高村镇石河岸申义堂旧宅、淇滨区金山办事处扈家大院、山城区鹿楼乡大胡村李家大院、鹤山区九矿广场街道办事处龙宫村吴守业旧宅等)。

这些珍贵的传统村落、古民居在我市得以留存、散落,它们融鹤壁自然山水、传统道德、乡风民俗、建筑理念于一体,承载着人类悠长的历史记忆,是宝贵的民间文化遗产。但是,它们面临着严峻的保护形势,当前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保护主体大量流失。许多传统村落古民居无人居住、管理,空置、闲置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保护意识有待增强。一方面是个别地方政府不够重视,导致部分传统村落古民居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被拆毁;另一方面是传统村落古民居中的住户,根据自己生产生活的需要,随意翻修和改造传统建筑,并大量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如钢筋、水泥、铝合金等,导致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破坏。

(三)相关法律、政策亟须完善。除少数已被列入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及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村落古民居外,其他的传统村落古民居因缺乏工作依据,很难做到科学保护。同时,又由于大部分传统村落古民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所有权、使用权又掌握在户主手中,导致监管工作很难开展。

(四)保护资金缺口较大。传统村落古民居大多为砖木结构,因其历史久远,所以自然损坏严重,如梁架等木质老化、糟朽,屋顶缺损、渗漏,墙体开裂,砖石风化等。风灾、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也严重威胁着传统村落古民居的安全。另外,投入不足,资金匮乏,也严重制约了传统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利用。

(五)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传统建筑收藏热的兴起,导致一大批极具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传统建筑遭遇盗窃、迁建甚至被破坏的命运。一些精美的木雕、石雕等古民居建筑构件被盗拆,或因盗拆而损毁。业内人士指出,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传统建筑迁建和构建盗卖行为表明,在高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全社会对传统建筑的保护意识严重不足,在监管上也存在很大漏洞。

四、几点建议

传统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利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自觉遵循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身规律,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努力构建保护与利用的长效机制,力争做到科学保护、科学利用和科学发展。

(一)建立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参照国家体制,建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文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共同参与的联合推进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二)整合资源、重点突破,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打造一批有区域性知名度、影响力的精品传统村落。据悉,中央财政将用3年时间集中超过100亿元资金推动前32555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受益村落平均每村可获300-500万元资金用于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此外,中央财政还投入7亿元用于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我市在这方面起步晚,已经落后。建议对已经列入国家及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的24个传统村落,给予重点扶持。特别是抓好目前申报项目资金必须先报批保护规划这个关键,市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规划资金补助,确保项目顺利通过,争取更多国家资金。同时,整合交通、水利、林业、旅游、文物等各种资源,实行定点倾斜、完善功能,打造一批精品传统村落,推动乡村休闲度假旅游。

(三)完善名录,建立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库。按照国家四部委《通知》要求,继续开展补充调查,摸清传统村落底数,按照“一村一档”原则建立档案,抓紧将有重要价值的村落列入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统一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同时尽快将有一定保护价值且保存相对完好、尚未列入国家和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列入市县地方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实行属地管理,作为后续资源进入全市传统村落项目库,确保得到有效保护。

(四)统筹规划、强化措施,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目标。同时,要立足长远,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科学制定保护规划,尽快制定出保护管理措施。建立记录档案,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成立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保护职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由于私人拥有的传统建筑大多为农民所有,要农民出钱出钱对其进行维护可能性很小,而产权流转过后又不允许搬走,那么外来社会资金来保护传统建筑的预期肯定会大打折扣。因此,当务之急是政府要捆绑各种政策性资金作为引导资金,以此来吸纳各种社会资金参与传统村落和古民居原址保护。如统筹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美丽乡村建设、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媒事业经费和旅游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六)积极探索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双赢的新模式,让保护利用成果惠及于民,以争取当地民众的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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