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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化浪潮中保护传统村落
发表日期:2015年7月10日      来源:新华网郑州      作者:双瑞

       近期,记者在河南西部、南部等传统村落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走访发现,自2012年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公布以来,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在中央财政补助引导下陆续展开,同时也受到资金匮乏、村落修复易留人难、各界认识存在偏差等难题掣肘。

  豫西陕县以“地平线下的村落”闻名。当地人通过挖坑凿洞建造的独特民居——地坑院,被誉为人类居住文明的活化石。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地坑院数量由5万座锐减至1万座,其中近一半处于失修废弃状态。

  “保护工作开展好几年了,庙上村的地坑院才修复1/3,主要是缺少资金。”陕县西张镇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田高红介绍,对传统村落保护所需的投入而言,目前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中央财政补贴是“杯水车薪”。

  豫南新县的周河镇西河湾村名列第三批传统村落名录,自去年启动保护以来,基础设施改造和民居修复累计已投入1200万元。周河镇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长张一谋表示,现有的资源来自省政府奖励资金1030万元和县里的基础设施配套资金500万元,而完成全部保护规划至少需5000万元。

  从2014年到2016年,中央财政按平均每村300万元的标准提供114亿元补助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庙上村等600个村落已拨付到位。但对比系统性修缮所需费用,巨大的资金差距成为传统村落保护的制约因素。

  “国家的财政支持非常有限,只能是导向性的。”河南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认为,应探索多元化的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社会资本和原住民等各方力量。

  长期以来,传统村落的价值没有得到原住民认可。原陕县文化馆馆长尚根荣说:“年轻人追求城市生活方式,谁住地坑院就是贫穷的象征,找对象都有困难。”

  记者在三门峡、巩义、信阳等河南多地调研发现,住在老房子的村民经济状况普遍较差,参与民居修复的积极性也不高。另一方面,政府层面的认识也亟需完善。

  2012年以来,河南共有99个村庄被列入传统村落名录,415个村庄被列入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杨丽萍指出,目前省里还没有出台有力的意见进行普查规划,不知多少有价值的村落尚未发现,这是影响各地加大保护力度的难点。

  传统村落保护是一项需要政府、民间和村民自身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记者调研中发现,一些村落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发村庄活力,为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做出了有益探索。

  被视为“乡建样本”的信阳市郝堂村,在统一设计打造豫南风貌村落的表象下,核心是内置金融的“造血”功能,堪称一个养老资金合作社救活了一个村庄。

  郝堂人均耕地九分,一亩地年收入不到两百元,过去穷得不像样子,2300口人的村庄,在家的不到1000人。2009年,区政府拨款10万元,7名村民每人出资2万元,15名老人各出资2000元,郝堂村成立了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

  37岁的村民刘春兴20岁起外出打工,一年收入五六万元。2011年,他利用130元/平米的政府补助,又投入十几万元对房屋进行改造,开起了农家乐。他说:“郝堂现在环境好,又能挣钱,父母孩子都在身边,比打工舒服多了。”

  胡静介绍,郝堂村现在常住人口约2500人,返乡村民达1000人。启动资金27万元的养老资金合作社,总股本已达300多万元,参与老人增至236名,累计发放养老金72万多元。

  专家认为,合作社模式为统筹政府和民间力量、变“输血”为“造血”提供了正面样本,建议在政府引导下,发挥社会力量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作用。如探索传统村落保护的产权制度改革,使住宅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支持投资者租赁经营,还可引入股份合作制,构建“政府+社会力量+村社主体+村民”的保护利用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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