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86-022-27400263
(Fax)86-022-27407360
联系地址:
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邮箱地址:
chuantongcunluo@126.com
发表日期:2015年5月27日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杨滨
2015年5月27日讯,究竟什么样的农村才能称得上是“美丽乡村”?国家标准委今天对外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该标准以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对全国各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在技术和管理上进行统一要求、统一规范。该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综合工程,涉及环保、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规划等方方面面,标准明确规定美丽乡村要按照“因地制宜、村民参与、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基本原则开展村庄规划。在村庄建设方面,标准规定了道路、桥梁、饮水、供电、通信等生活设置和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要求。明确规定村主干道建设应进出畅通,路面硬化率达100%;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村口应设村名标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景点还应设置指示牌。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标准规定了气、声、土、水等环境质量要求,对村容维护、环境绿化、厕所改造等环境整治进行指导,并设定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卫生公厕拥有率等11项量化指标。比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70%以上。
在公共服务方面,标准规定了医疗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便民服务等领域的要求。其中,在医疗卫生、公共教育、社会保障3个领域设定了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等8项量化指标。包括: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五保供养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针对一些农村出于旅游发展需要,对部分原有面貌进行改造的现象,标准专门对“文化保护与传承”特别作出规定,明确要求“建立乡村传统文化管护制度,编制历史文化遗存资源清单,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
隐私保护 传统村落网 版权所有 津ICP备05004358号-6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