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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5年4月28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周云水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承载着历史记忆的古村落日渐凋敝,维持古村落的文化空间日趋狭窄。古村落,早已成为游子记忆深处的“思乡”符号,而真正生活其中的居民却愈发稀少。当前,古村落“空心化”趋势日益凸显,已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出“短板”和瓶颈。
人口大量外迁致古村落“空心化”
村落文化研究中心的田野调查数据显示,近20年来,全国平均每天消失2.5个传统古村落。这些古村落因过去一直有人居住而生机盎然,但近年来却随着居民的大量外迁而成为“空心村”。传统古村落“空心化”导致村落建筑无人修缮而倒塌,从而逐渐失去孕育传统手工业、地理地标、民间文学、民间戏曲等具有文化特质产品的平台。人口日益稀少的古村落面临严峻的挑战,而造成古村落“空心化”的原因大致有两方面。
其一,就古村落居民而言,年轻人因求学、就业纷纷离开村庄,久居城市后,大多感到乡村生活远不如城镇便捷,于是回乡的次数逐渐减少。中、老年人尽管留恋乡村生活的随意和恬淡,但因城市医疗保障条件更为优越,故而不得不随年轻人进入城市生活。偶有坚守“落叶归根”的老人,也可能是减轻儿女城市生活压力的无奈之举。
其二,就古村落外部的社会环境来说,周边现代钢筋水泥房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将原本讲究和谐生态的古村落布局切割打乱。一方面,在基层政府的规划中,古村落很少得到重视,村民可以在自家的老房子宅基地上随意拆旧建新,于是很多古村落的百年老宅应声倒下;另一方面,古村落居民迁出之后,很少会回村整修旧宅,“空心化”的后果必然是古村落日益衰败。
以上两类情况异常普遍,笔者在粤东北梅州多个古村落都看到过类似现象,例如,梅县区雁洋镇南福村的“敬德庄”和雁下村的“存异庄”,很多房屋都因无人居住和管理而倒塌或逐步衰败。
不能让古村落变成博物馆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旨在建设美丽乡村,留住乡愁的原味”。传统古村落是传统文化的反映,只有大力保护和发展古村落,在农村建设中体现“现代骨、传统魂、自然衣”,才能留住千百年来传承的自然景观、生产方式、邻里关系、民风民俗等“田园牧歌”式的“乡愁”,也才能守住山水、记忆、文化和精神的根。
今天,钢筋混凝土建筑比比皆是,与之相较,传统古村落则显得弥足珍贵。然而,对古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并不是将其留存下来那么简单,而是要有人生活于其中。因此,古村落保护的关键是让村落“活下去”,而不是成为一个博物馆。
如何让传统古村落“活下去”?其关键即在于能否化解古村落保护与村民向往现代化生活之间的矛盾,换句话说,就是如何有效解决古村落人口“空心化”这一难题。
多方协作探索古村落保护新路径
治理古村落人口“空心化”,要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笔者建议,政府、媒体、企业和古村落居民多方协作,为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探索出一条新路。
第一,地方政府通过调查筛选,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古村落进行登记分类,明确产权归属和责任主体。城乡发展规划部门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思路,让古村落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
第二,相关媒体要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宣传力度,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留住优秀传统文化、留住乡愁的观念与氛围。
第三,开发利用古村落的企业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和利用,实现聚落保存、古屋重生、闲置空间的再利用,不套用城市建设标准;同时,要突出乡村特色,避免农村模仿城市的痼疾、避免“千村一面”。
第四,激发古村落居民的热情与智慧,注重挖掘乡村文化内涵,重视保护散落在乡村的历史记忆、地方方言、乡规民约、祖训家规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着力传承地方戏曲、手工制作、乡间小吃、传统习俗等民间文化。
通过政府合理调配资源、旅游开发企业全盘规划、媒体正确引导、民众广泛参与,传统古村落的“空心化”难题将得到有效治理,并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作者系嘉应学院客家研究院专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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