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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日期:1999年10月1日
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
CHARTER ON THE BUILT VERNACULAR HERITAGE
ICOMOS 大会通过 墨西哥 1999年10月
Adopted by ICOMOS General Assembly, Mexieo, October 1999.
前言
乡土建筑遗产在人类的情感和自豪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已经被公认为有特征的和有魅力的社会产物;它看起来是不拘于形式的,但却是有秩序的;它是功利性的,同时又是美丽和有趣味的;它是那个时代生活的聚焦点,同时又是对社会史的记录。它是人类的作品,也是时代的创造物。如果不重视保存这些组成人类自身生活核心的传统和谐,将无法体现人类遗产的价值。
乡土建筑遗产是重要的,它是一个社会的文化的基本表现,是社会与它所处地区的关系的基本表现,同时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表现。
乡土建筑是社区自己建造房屋的一种传统的和自然的方式。为了对社会的和环境的约束做出反应,乡土建筑包含必要的变化和不断适应的连续过程。这种传统的幸存物在世界范围内遭受着经济、文化和建筑同一化的力量的威胁。如何抵制这些威胁是社区、政府、规划师、建筑师、保护工作者以及多学科的专家团体必须熟悉的基本问题。
由于文化和全球社会经济转型的同一化,面对忽视、内部失衡和解体等严重问题,全世界的乡土建筑都非常脆弱。
因此,有必要建立管理和保护乡土建筑遗产的原则,以补充《威尼斯宪章》。
一般性问题
1、乡土性可以由下列各项确认::
·某一社区共有的一种建造方式;
·一种可识别的、与环境适应的地方或区域特征;
·风格、形式和外观一致.或者使用传统上建立的建筑型制;
·非正式流传下来的用于设计和施工的传统专业技术;
·一种对功能、社会和环境约束的有效回应;
·一种对传统的建造体系和工艺的有效应用。
2、正确地评价和成功地保护乡土建筑遗产要依靠社区的参与和支持,依靠持续不断地使用和维护。
3、政府和主管机关必须确认所有的社区有保持他们的生活传统的权利,通过一切可利用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来保护生活传统并将之传给后代。
保护原则
1、传统建筑的保护必须在认识到变化和发展的必然性和认识到尊重社区已建立的文化特色的必要性时,借由多种学科的专门知识来实行。
2、当今对乡土建筑、建筑群和村落所做的工作应该尊重它们的文化价值和传统特色。
3、乡土性几乎不可能通过单体建筑来表现.最好是各个地区经由维持和保存有典型特征的建筑群和村落来保护乡土性。
4、乡土建筑遗产是文化景观的组成部分,这种关系在保护方法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进去。
5、乡土性不仅在于建筑物、构筑物和空间的实体和物质形态也在于使用它们和理解它们的方法.以及附着在它们身上的传统和无形的联想。
实践中的指导方针
1、研究和文献编辑工作
任何对乡土建筑进行的实际工作都应该谨慎,并且事先对它的形态和结构做充分的分析。这种文件应该存放在公众可以使用的档案里。
2、场所、景观和建筑群
对乡土建筑进行干预时应该尊重和维护场所的完整性、维护它与物质景观和文化景观的联系以及建筑和建筑之间的关系。
3、传统建筑体系
与乡土性有关的传统建筑体系和工艺技术对乡土性的表现至为重要.也是修复和复原这些建筑物的关键。这些技术应该被保留、记录,并在教育和训练中传授给下一代的工匠和建造者。
4、材料和部件的更换
为适应目前需要而做的合理的改变应该考虑到所引入的材料能保持整个建筑的表达、外观、质感和形式的一贯,以及建筑物材料的一致。
5、改造
为了与可接受的生活水平相协调而改造和再利用乡土建筑时,应该尊重建筑的结构、性格和形式的完整性。在乡土形式不间断地连续使用的地方,存在于社会中的道德准则可以作为干预的手段。
6、变化和定期修复
建筑随着时间流逝而发生的一些变化,应作为乡土建筑的重要方面得到人们的欣赏和理解。乡土建筑工作的目标,并不是把一幢建筑的所有部分修复得像同一时期的产物。
7、培训
为了保护乡土建筑所表达的文化价值,政府、主管机关、各种团体和机构必须在如下方面给予重视:
a)依照乡土性原则实施对保护工作者的教育计划;
b)协助社区制定维护传统建造体系、材料和工艺技能方面的培训计划;
c)通过信息传播提高公众特另叨是年轻一代的乡土建筑意识;
d)用于交换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有关乡土建筑的区域性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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