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电话:
(Tel)86-022-27400263
(Fax)86-022-27407360
联系地址:
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邮箱地址:
chuantongcunluo@126.com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0年
“古村落保护条例” 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发表日期:2013年8月27日      来源:苏州日报      作者:宗文雯
       苏报讯(记者 宗文雯)资金投入和古建筑产权流转一直是困扰我市古村落保护的两大难题。昨天,首次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扩大)会议审议的《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为破解这两道难题提出了办法。

  我市历来非常重视古村落保护。2005年6月,市政府颁布实施政府规章《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施行8年来,在全市普查、造册登记的基础上,公布了三山岛、明月湾、陆巷等17个古村落,并分别为已公布的古村落制定了保护规划。但在《办法》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修改,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等法规相继出台,而我市古村落保护的现实状况也发生了变化。根据吴文化研究会《关于苏州农村集镇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的调查》,全市目前各村镇中,有48处风貌和格局保存比较好的村镇,有51处历史风貌局部尚存的村镇。在古村落保护过程当中,一些基层政府和村民仅看重商业利益,对古村落进行无节制的商业开发,导致古村落特有的传统风貌和很多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而资金投入、古建筑产权流转等问题也困扰着古村落保护的实际操作。

  记者在《条例(草案)》中看到,《条例(草案)》提出要在吸引多渠道资金、发挥社会力量共同保护古村落方面进行积极尝试。《条例(草案)》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出资、捐资、捐赠等方式参与古村落的保护。不过从实际来看,政府资金仍然是古村落保护的主要投入来源,因此《条例(草案)》第八条第三款提出,古村落所在地的县级市(区)政府应当设立古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使用管理办法。而在古建筑产权流转方面,《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则明确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保护需要依法调整规划,使得古村落内的古建筑可以通过非农建设用地方式流转或者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后依法出让。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我市古村落保护步伐,目前,市规划局正会同市文物局、住建局组织力量进行详细调查评估,对符合《条例(草案)》的村落,将上报市政府并进行公布,争取纳入保护体系之中。





      记者在《条例(草案)》中看到,《条例(草案)》提出要在吸引多渠道资金、发挥社会力量
共同保护古村落方面进行积极尝试。《条例(草案)》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出资、
捐资、捐赠等方式参与古村落的保护。不过从实际来看,政府资金仍然是古村落保护的主要投入
来源,因此《条例(草案)》第八条第三款提出,古村落所在地的县级市(区)政府应当设立古
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使用管理办法。而在古建筑产权流转方面,《条例(草案)》第二十
六条则明确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保护需要依法调整规划,使得古村落内的古建筑可以通过非农建
设用地方式流转或者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后依法出让。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我市古村落保护步伐,目前,市规划局正会同市文物局、住建局组织力
量进行详细调查评估,对符合《条例(草案)》的村落,将上报市政府并进行公布,争取纳入保
护体系之中。
Privacy protection traditional village net all rights reserved Tianjin ICP card 05004358-6
隐私保护 传统村落网 版权所有 津ICP备05004358号-6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