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电话:
(Tel)86-022-27400263
(Fax)86-022-27407360
联系地址:
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邮箱地址:
chuantongcunluo@126.com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0年
农耕文化背景下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以黔东南苗、侗民族传统村落为例
发表日期:2015年10月9日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陆锦宏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句充满诗意的话语,道出了无数人对传统村落呈现的田园生活的眷恋。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2012 年,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为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精神,联合成立了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制定了传统村落认定标准,开始组织对全国传统村落进行摸底调查。

  在黔东南青山绿水间,那些或依山而建,或傍水而居,或青山环抱的苗、侗民族村落,得到四部委专家认可,共有278 个村落先后三批次入选“传统村落”名单,成为传统村落分布最集中的地区。这些蕴藏着丰富历史文化和人文景观、远离都市而得以保留的传统村落,成为农耕文明留下的丰厚遗产。

  黔东南苗、侗民族传统村落现状

  黔东南各地的苗、侗民族村寨大多依山傍水。侗族村寨以鼓楼耸立寨中、花桥(亦称风雨桥)立于寨脚为特色。侗族民居属于典型的山地干栏式木楼建筑。房屋依山势而建,形成鼓楼高耸,房屋错落有致、鳞次栉比的侗族传统村落格局。在九洞、十三洞等南部侗族村寨,村民还在村寨边水塘上修建一幢幢禾仓,在村寨空地上修建晾禾架。秋后,村民们将刚摘来的糯禾挂在晾禾架上晾晒,形成一排排黄澄澄、金灿灿的禾晾。禾仓和禾晾成了侗寨一道独特的农耕文化景观。

  苗族村寨主要以吊脚木楼和半边吊脚木楼为特色。居住在清水江、舞阳河流域、雷公山和月亮山区、都柳江畔的苗族,从山脚至山顶都建有几十至上百户的村寨,村内最具特色的是芦笙场,一排排吊脚木楼构成苗族山寨的独特景观。不论是苗族村落还是侗族村落,最热闹的是他们的节日。这些传统节日是苗、侗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沿袭下来的、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苗、侗民族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苗、侗民族文化认同的旗帜。
因此,黔东南苗、侗民族传统村落不仅有独具特色的建筑风貌,更有维系苗、侗民族情感的传统文化内涵,不仅包含那些乡土建筑的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生态景观,更包含着村落中至今尚生生不息,维系村民情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农耕文化遗产。

  现代化进程中苗、侗民族传统村落面临的问题随着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航空港等立体交通格局的建成,承载传统文化、坐落于大山深处、处于农耕文化下的最集中连片的传统村落,在现代化进程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已受到猛烈的冲击。

  1.规划滞后导致村民的无序建设,使传统村落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传统文化景观、自然景观受到破坏黔东南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虽然有278 个传统村落先后被列入全国传统村落名单,但至目前,只有部分传统村落完成了保护规划的编制。

  近几年来,随着村民收入的提高,传统观念发生了改变,为改善居住条件,大多数村民拆掉破旧的老房,导致村落原有文化景观和建筑风貌受到破坏。

  2.消防基础设施欠缺,导致现代砖混结构建筑兴起,破坏了传统建筑风貌

  黔东南是木材盛产地,苗、侗先民就地取材,建造了独具特色的吊脚楼、鼓楼和花桥,这些建筑已成为这一地区传统村落的形象标志。但是,传统木质建筑却存在致命的安全隐患——消防。传统村落多数发生过或大或小的火灾事故,村民的财产瞬间全部消失。发生火灾后的村寨,村民在重建家园时,大都要建砖混结构房屋,以避免再次遭受不幸。如黎平的皮林村,曾是一个美丽的传统侗族村寨。20 世纪80 年代,全寨600 多户3000 多人,都住在全木结构的民居里。而频发的寨火,将木质结构建筑悉数烧毁。村民在新建房屋时,都建成了清一色的砖混建筑。现在的皮林村,居住的全部是侗族,但房屋却成了风格各异的现代砖混建筑,俨然是一个现代小城镇,只有还耸立于寨中的鼓楼告诉人们,这里还是侗族人聚居的村落。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任何人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但在黔东南,像“皮林现象”的村寨已经很多,洛香、贯洞、永从……
最担心的是“皮林现象”还在不断上演!

  3.文化土壤的逐步消失,导致村落失去了“灵魂”

  黔东南苗、侗传统村落最具特色的是流传于各村寨内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黔东南传统村落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黔东南传统村落的灵魂。而现代化的冲击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以及观念的更新、生活方式的改变,都使村寨的“灵魂”受到强大的冲击而逐年消失。曾经盛行于六洞地区以村寨为基础的侗族“月也”习俗,承载着侗族歌舞、服饰、价值取向、饮食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村寨人员大量外出而逐年消失,近年虽有恢复,但也少有唱歌,唱戏等文化活动;手机的普及,改变了传统恋爱方式,青年人不再进“当舞”(月堂)通过唱歌交女友,曾经成就多少恋人的六洞侗族琵琶歌日渐消失;春节后忙于外出务工,戏队不再到外寨唱侗戏,甚至无法组织戏班子……

  4.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导致传统村落与现代文明存在较大差距

  人畜混居、雨污混流、道路泥泞、垃圾成堆……这些现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与村民的陋习相关,但与农村基础设施的薄弱有很大关系,直接导致了雨污无法分流、垃圾无法处理等。

  5.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产业发展缺乏专项资金投入

  根据当前的有关政策,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村落,才能列入国家文物局资金投入对象。即便是列入了保护对象,资金也要围绕文物本体,按照“文物本体保护、文物环境整治、文物消防(安防)建设、文物资源展示利用”这四方面来落实投入方向,确保文物安全;住建部门的资金,可以对村寨基础设施、村寨环境等方面进行投入。但事关村民生存的传统农业产业没有明确专项投入渠道。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成为国家级名录项目,才能得到中央财政扶持,面对众多省级以下的非遗项目,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难以得到专项资金投入。
多措并举,守住苗、侗民族精神家园

  “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不仅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更寄托着中华儿女的美丽乡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对传承中华文化、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意义重大。”全国政协委员、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卞晋平如是说。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谈到传统村落保护时提出:一是禁止将原住村民整体迁出,对村落进行商业开发;二是允许对属于文物的传统民居进行适当的改造,让留在村里的居民居住质量得以提升;三是提倡利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适度发展旅游业,提升种植养殖业,制作各种各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促进村民就业,增加村民收入,使原住村民在村落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得到不低于外出打工的平均收入。还要大力提倡当地为留在村里的居民提供多方面的扶持或奖励补贴。

  黔东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湘桂丘陵盆地过渡地带,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雨量充沛,自古以农业为主,农业文明渗透这里的各个方面,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下的文化遗产。较之沿海地区手工业背景下的传统村落,黔东南农耕文化背景下的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与利用应从传统建筑保护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传统农耕文化的延续、传统文化产业、农业产业的开发以及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设施建设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等方面综合开展。
 1.加强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留住祖先建寨景观

  在黔东南,传统民居都用当地盛产的优质杉树作为建筑材料,多建成进深三柱或五柱,楼高二层或三层,第二层外挑,两头加披厦的吊脚楼。一般一楼关牲畜和家禽,二楼住人。二层外挑两尺到两尺五,使房前屋后的村寨小径得以遮阳挡雨。火塘两侧或第三层楼上是卧室。楼梯从偏厦架置,下放石舂,或置猪圈或堆杂货。这种典型的农耕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干栏式木质建筑,承载着村民厚重的感情。但是,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传统干栏式木质建筑功能不能完全满足当下村民生活需要。因此出现了村民拆老屋建新屋、拆木房建砖房。也有村民对房屋功能重新设置:将家禽、家畜搬出屋外圈养,将一楼改为客厅、厨房。这既是村民生活的需要,也是防火安全的需要。对此,需要制定规划,统筹安排,分类保护,使不论新建的房屋,还是改建的老房都保留传统民居的文化符号。

  一是要通过规划明确村寨核心保护区和村寨分散区。对于核心区的传统民居,不论产权属谁,一律禁止大拆大建。房屋确实不能满足生活需要而要新建房屋的村民,应引导其到分散区进行建设。分散区新建的房屋,也要通过切合各地实际的措施确保建筑的传统风貌。

  二是统筹资金,建立传统民居保护奖励基金。该基金用于奖励保护传统民居的村民,鼓励其继续修缮利用好祖传房屋。对于实在不想住在老房屋的村民,也不能任其拆除,按照权、益对等的原则,由受益方对老房屋进行修缮,并按照现代生活需要改造其功能,然后或由个人对外出租、甚至出售开设乡村旅馆,或交村里相关部门统一开设乡村旅馆,使传统民居得以保护和利用。对于传统民居的修缮,既要按照文物保护理念进行,也要充分考虑村民生活需要和消防安全需要,在保留传统民居文化符号的前提下,允许对传统民居进行合理的改造。总之,要按照与时俱进的思想开展传统民居保护,才能使传统村落的外在符号——传统民居长久延续下去。
2.保护传统文化、延续村寨灵魂如果说建筑风貌是传统村落的外在标志,那千百年来流传在村寨里、维系村民感情的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统村落的灵魂。一个传统村落的外在形式可以改变,但如果流淌在村民心里的文化血液已经枯蝎,那再好的外形也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巢村。正因如此,传统村落不仅要保护好传统建筑等外在风貌,更要想方设法让村民自觉地延续、传承好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传统村落既能看得见“形”、又能体会到“情”。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土壤就是文化空间。以传统民俗活动为表现形式的各类文化空间遍布黔东南各个民族村寨,这些传统民俗承载着一种抑或是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办法,就是使文化空间得到延续和发展。

  二是抓好对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成立传承人协会(或叫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生产,让这些技艺制作的传统产品形成文化产业,助推村民提高生活质量,使传统技艺得以传承。传统文化产品最初是不可能马上变成经济资源的,这就需要政府建立传统村落文化产业扶持基金,帮助传承人建立规模化生产作坊,宣传和推销传统文化产品。

  三是通过官助民办的方式扶持传统民间节日,让以节日为土壤的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
 四是通过“传承、学习、展示”三个环节传承演唱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传承”这个环节上,首先要命名更多的传承人,充分发挥传承人的集体作用,形成集体带徒传艺的氛围,才能避免一人传艺众人看的尴尬局面,才能壮大传承人队伍。其次要制定标准,对传承人的生活和传习活动给予补助、扶持,鼓励他们开展传习活动。再次是为他们建立传习室、传习所,使传习活动能集中开展。

  在“学习”这个环节上,要从环境营造、平台搭建、能量传递等方面,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既要通过出台资金奖励,鼓励村民按照传统文化习惯举办各类民俗活动;又要各传统村落依据本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常态比赛平台,使学习者争得名誉,重拾文化自信。各传统村落在经营自己的比赛平台中,可以逐渐形成自己的文化品牌,最终将文化资源转化成经济资源。

  在“展示”这个环节上,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或以奖代补形式,让各村寨的文化团队在节庆期间为村民展演,实现文化回归根本,让村寨灵魂常驻。同时,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让旅游条件成熟的村寨逐步通过市场化商演,使展演得以延续。
 3.充分挖掘、利用农耕文化资源

  黔东南是我国传统村落的聚集地,至今依旧延续着农耕文化。农耕文化背景下的传统村落,其村落、土地、人居、环境、生产生活方式、文化遗产是农民的全部社会资本。传统村落的农民因地而富,他们能够把当地的土壤、地质和耕种技艺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出许多独特的传统农产品,这些产品是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产物。因此,保护传统村落,就要发展传统村落的优质农副产业,提高其附加值。

  黔东南还保留和延续着为数不多的传统农耕文明,这是文化资源优势。既然是优势,就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开发成农业观光型、传统农业体验型、有机农业订单型等模式,使农耕文化优势资源转变为经济优势资源,让传统村落里的村民延续传统农业耕种。在一些地势较平缓的传统村落,其坝子田可通过各种渠道,成为城市富裕阶层体验农耕文化的平台。一方面,村民通过帮助游客体验农耕文明而增加收入;另一方面,游客通过农耕文化的体验,会更加关注农村、关注农业。通过这种方式的城乡互动,带来的不仅是城乡居民间情感交流的增强,更会保护传统农耕文化并带动农村传统经济发展。

  4.依托村落丰富的文化遗产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黔东南苗、侗民族传统村落丰富的文化遗产,是文化创意产业最丰富的资源。应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以市场为导向,让高校、科研团队深入传统村落,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使传统村落成为“山川传统的舞台、人文历史的背景、创意工艺的道具”。

  5.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是保护传统村落的有效途径火灾频发是农民建砖混结构建筑的原因之一。传统村落消防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既要使消防设施得到加强和完善,又不能破坏传统村落景观,可借鉴如下做法:

  一是合理设置消防供水水源。可将水源供水渠道建成村寨景观用水,既可满足消防用水需要,又可满足群众用水需求,同时还能美化村寨景观。

  二是充分利用现有水池。将村民房前屋后建的鱼池进行清淤、防渗处理后,将消防水引到这些鱼池,在鱼池边设置消防箱,放置消防设施。另外,要在村落中组建村民消防队,充分发挥村民的积极作用。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传统村落居住环境

  传统村落因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落后以及村民生活习惯、传统观念等原因存在脏、乱、差现象,因此要从改善环境入手,增加排污设施、硬化进村道路和串户步道、设置灯光照明等,但要注意与环境协调,保持传统村落的乡韵。

  7.加强社区参与,激发传统村落村民的保护热情

  对集中成片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与开发,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单纯的外部力量是做不好的,即便做好也不是长久之计。因此,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工作,只能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村民的积极性,才能使传统村落焕发出真正的生命力。

  一是要让村民充分享有知情权。传统民居保护利用、新房建设安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农业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防等等,每一件事都与全体村民息息相关。对于传统村落开展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应事先征得村民同意。

  二要让村民充分享有参与权。传统村落中原有的一切是村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通过村民自己建设而积累下来的成果。村民也因此积累了修桥筑路、建房造屋,砌坎修渠的传统技艺。要充分发挥掌握修缮技艺的村民的积极性,让他们成为保护家园的参与者。

  三要让村民充分享有管理权。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最终实现村民自治,才能实现长期管理。传统村落保护要组建有村民参与的管理机构,让村民跟随专家、工作组参与每一项具体工作的管理,让他们认识到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必要性,让他们在管理的过程中逐渐成熟,最终实现自治的目的。

  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和利用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借鉴。但笔者认为,农耕文化背景下的传统村落保护,要留得住承载记忆的传统建筑风貌、要延续维系村民情感的传统文化、要让传统农耕也能在当下成为富民新途径——这样的村落,才是传统村落;这样的村落,才是精神家园;这样的村落,才能让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Privacy protection traditional village net all rights reserved Tianjin ICP card 05004358-6
隐私保护 传统村落网 版权所有 津ICP备05004358号-6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027号